陈云裳,原名陈云强,中国早期影星。家境贫寒,曾当过舞女,后在“健全音乐社”学习了京剧、昆曲、歌舞等。由于她天生丽质,各方面条件好,加之学艺认真,刻苦,技艺突飞猛进,在一次元宵灯会演出上,得到了观众的好评。由于她名振艺坛,香港导演苏怡请她去拍电影,在香港的四年中,连续拍了二十多部粤语影片。1938年上海新华公司经理张善琨,邀请卜万苍导演拍摄《木兰从军(1938)》,唯独缺少扮演花木兰的女演员。张善琨到香港看了陈云裳主演的粤语片《血溅宝山城》之后,认定花木兰一角非她莫属。经洽淡,与其签定了长期合同,张善琨决心要在上海捧红这颗明星。 1939年春节,当影片《木兰从军(1938)》在上海沪光大戏院一上映,场场观众爆满,连续三个月,后又转到新光大戏院续演,又是“狂满”数月。陈云裳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女演员。到上海的五年中,她先后拍摄了20多部国语片,除《木兰从军(1938)》外,还有《秦良王》、《苏武牧羊》等爱国历史片,也有《野蔷薇》、《重见光明》等反映现实的影片。特别是在根据巴金名著改编的巨片《家(1941)》中扮演的琴表妹一角,获得了好评。 1943年,她与一位医生结婚后移居香港。1952年曾为香港新华影业公司主演了《月儿弯弯照九洲》等影片。